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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怎么提出异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6:55:52    

提出商标异议通常有以下几种途径: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上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异议人自己办理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

异议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材料:

商标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书及相关证据后,将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

商标局在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商标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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