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1:41:33
当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果法院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
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
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法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对新发现的财产申请控制性措施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申请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
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和一些特定的经济活动,促使其履行债务。
查询被执行人配偶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配偶名下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
裁定中止执行
当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通常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当出现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时,法院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程序的终结,而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申请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尽管公司可能没有现金或其他流动资产,但可能拥有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固定资产。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将这些固定资产变现以偿还债务。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长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无法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债权人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所有财产将被清算并用于偿还债务。
向担保人追偿
如果被执行人是担保人且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关注被执行人动向
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在收入产生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法院报告,以免收入被挥霍一空,还是无法执行。
行使撤销权
若发现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前有转移、低价处理财产等行为,可申请撤销权之诉,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等,可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继续追讨债务。建议申请执行人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及时恢复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