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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营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公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6 12:44:0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精神,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东教字〔2025〕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未注册初中学籍的适龄学生。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批准。

二、招生办法

开发区坚持报名录取“零跑腿、零证明”的原则,全面提升“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质效,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爱山东”小程序,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四级(L4)用户认证后填报信息。具体填报方式为登录“爱山东”APP或小程序,在【热门服务】版块点击【入学报名】,选择【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东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7月8日~9日)。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月9日18:00对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7月10日~12日)。网上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网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信息审核(7月13日~25日)。义务教育学校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7月13日~19日,进行报名信息初次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初次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审核反馈信息进一步完善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7月22日~25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7月25日18:00。报名信息审核将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公示(7月26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6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2.非常住居民子女。

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7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互联,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三)其它规定

1.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以及“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户主应具备其他法定形式的监护关系。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报名登记房产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非住宅性质房产不得作为报名入学依据。

3 .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为统筹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学位特别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要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细化招生入学办法,以一校一章的形式精准施策,对户口类别(常住和非常住)、按份共有房屋产权比例、房屋租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对因超出招生计划,确需统筹安置的学生,由学校确定名单后,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协调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开发区范围内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使用同样的网上报名平台登记报名。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访校测验、考查小学日常成绩、考查学科竞赛成绩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未被民办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继续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登记。

四、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走读的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咨询电话:0546-806081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五、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在开学两周内到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对于民办学校未通过平台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设立招生服务志愿岗,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咨询电话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于6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切实加强“报名平台”管理。抽调各学校业务骨干人员进入招生入学工作专班,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从方便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切实保障“报名平台”信息安全,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三)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阳光分班”材料由与会代表现场签字后,交责任督学带回,报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校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核查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劝返责任,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教基厅函〔2024〕15号、鲁教基函〔2024〕47号等工作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五)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学校要将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致2025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做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八)切实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加强与学区所在街道、社区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附件: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小学)

学校

招生范围

东营市实验小学

东二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一路以北。

东营市清风小学(东营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分校)

登州路以东,南一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南二路以北以及广利港社区和南二路以南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家属院。

东营市海河小学

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街以北。

东营市春晖小学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银河小学(东营市春晖小学教育集团分校)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区域。

东营市胜利胜东小学

东一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

东营市胜利锦华小学

东一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胜利锦苑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胜利运输小学

东二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北。

东营市东凯小学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东八路以西、南一路以北。

东营市东凯第二小学

东四路以东、南一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南二路以北。

东营市悦来湖小学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东营市丽景小学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

东营市科达小学

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

东营市英才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

东营市华山小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

东营市莒州路小学(东营市晨阳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康洋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四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东三路小学(东营市育才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东二路以东,广利河水系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奥体路以北以及南二路以南东青小区、悦辰国际、天舒园等小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表

(初中、一贯制)

学校

招生范围

东营市实验中学

运河路校区: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

辽河路校区: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大街以北。

东营市东凯中学(东营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分校)

胜利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南二路以北以及广利港社区和南二路以南东营市消防救援支队家属院。

东营市育才学校

小学部:东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广利河水系以北。

初中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奥体路(西延长线)以北及天舒园小区。

东营市晨阳学校

小学部:东三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初中部:胶州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景苑学校(东营市晨阳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小学部: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

初中部: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

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和东一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及锦华小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区。

东营市胜利锦华中学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锦华小区一、二、三、四、五、六、七区)和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

东营市东凯实验学校

小学部:东四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八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初中部:康洋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八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东营市金湖学校

小学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

初中部:郑州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共招生区域有关规定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胜利胜东小学或者东营市胜利锦华小学报名。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春晖小学或者东营市丽景小学报名。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市丽景小学报名。

沂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胜利大街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汾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景苑学校或者东营市科达小学报名。

惠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英才小学或者东营市海河小学报名。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悦来湖小学或者东营市海河小学报名。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沂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东凯小学或者东营市实验小学报名。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广利河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区域居民子女可到东营市英才小学或东营市东三路小学报名。

胶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原属市晨阳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景苑学校或者东营市晨阳学校报名。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或者东营市金湖学校报名。

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北,东三路以西(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金湖学校或者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报名。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或者东营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报名。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东营市东凯中学报名。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或者东营市东凯中学报名。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东营市胜利锦华中学报名。

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营市海河小学或者东营市晨阳学校报名;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东营市晨阳学校报名。

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营市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营市东凯中学报名。

王岗、北辛、田庄、大许和邱家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到东营市东三路小学报名,初中阶段到东营市育才学校报名;

万里、新立、中心、九十六户和六十户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到东营市金湖学校报名。

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

电话

学校

电话

东营市实验中学

0546-8193069

0546-8193777

东营市胜利锦华小学

0546-8635989

0546-8635926

东营市育才学校

0546-8316505

东营市胜利锦苑小学

0546-8932028

东营市晨阳学校

0546-6090630

东营市胜利运输小学

0546-8631788

13854604386

东营市景苑学校(东营市晨阳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0546-8259166

0546-8338128(小)

0546-8338118(初)

东营市东凯小学

0546-8959508

0546-7905947

东营市胜利锦华中学

0546-8833371

0546-8833378

东营市东凯第二小学

0546-7905918

东营市东凯中学(东营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分校)

0546-8193277

东营市悦来湖小学

0546-8092806

13210361120

东营市胜利第四中学

0546-8738045

东营市丽景小学

0546-8330933

东营市东凯实验学校

0546-8325175

0546-8325197

东营市科达小学

0546-6370123

0546-6231968

东营市金湖学校

0546-6212066(小)

0546-6212077(初)

东营市英才小学

0546-6091772

东营市实验小学

0546-8331493

15552779220

东营市华山小学

0546-8370767

东营市海河小学

0546-6090589

0546-8334145

东营市莒州路小学(东营市晨阳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0546-8193311

东营市春晖小学

0546-6092778

东营市东三路小学(东营市育才学校教育集团分校)

0546-8193669

东营市银河小学(东营市春晖小学教育集团分校)

0546-8193129

东营市清风小学(东营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分校)

0546-8193017

东营市胜利胜东小学

13706478222

0546-8736376

东营英华园学校

18816363318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开通,服务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8:00



来源/东营市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东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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